十堰市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管理 举报事故隐患有奖励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十堰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管理制度(试行)》《十堰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制度(试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所有事故隐患明确整改任务时限 实行销号管理
文件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所有事故隐患实行销号管理。
行业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并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事故隐患清单记录的情况应客观、全面、准确,须明确隐患单位、隐患部位、发现时间、隐患来源(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