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冶金机械厂持有的固定资产,经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资产总额466.63万元。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193台机器设备(双梁行车、机床等)。资产转让评估报告所列资产与《设备清单》不符的,以实物为准,但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挂牌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盛翔评报字【2017】第022号)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的193台机器设备存放于鄂州,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转让方提供的《设备清单》(见附件)中所列资产进行移交。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清单》中所列资产的清点,并对《设备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5、受让方须在设备移交完毕后约定日期内完成《设备清单》范围内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原材料及机器设备的拆除、装卸、运输及废弃物处理和堆放场地等相关费用。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整体受让须缴纳保证金100万元,分拆受让缴纳保证金额不少于受让资产的20%。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资产拟整体或分为资产包对外公开转让,参考价不低于466.63万元。请有意向购买者与我公司做预登记。
联 系 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711-5907002 (0)13669011726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63号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