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项目转让公告 | ||||
标的名称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塔桥小区10栋2门3层6号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
本转让方现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请贵所将我方持有的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塔桥小区10栋2门3层6号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现提交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塔桥小区10栋2门3层6号房地产《产权转让公告》,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三、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五、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
资产类型 | 实物资产 | |||
挂牌价格 | 29.88(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08-07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08-13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湖北永德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鄂永德源评字【2018】第07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该房产未取得土地证,产权存有过户风险等瑕疵。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前,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土地证补办事宜及各项税费缴纳情况且由此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及过户所需时间以房管局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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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信息 | ||||
转让标的的名称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塔桥小区10栋2门3层6号 | |||
标的评估值 | 29.88万元 | 挂牌价格 | 29.88万元 | |
标的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塔桥小区10栋2门3层6号 | ||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 荆房权自 字第 0201184 号 |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
用途 | 使用期限 | |||
建筑面积 | 154㎡ | 分摊土地面积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5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210300477110019;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鲁巷支行;行号:402521090019。 | |||
(二)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如征集到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 ||||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 ||||
(四)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账号: 130100125800010018 ,开户行: 湖北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 313537000026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以挂牌截至日17:00前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处置方法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除非甲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转让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产权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鲁巷支行 | ||||
大额支付行号:402521090019 | ||||
账号:210300477110019 | ||||
三、联系方式 | ||||
会员机构名称 | 会员联系人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阮真、陈源 | |
联系方式 | 027-67885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