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9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对被告位于硚口区武胜路105号(13)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两湖大道梅南山居87号1层2号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所需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日晟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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