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新路1号(建筑面积95平方米)房屋的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鉴定;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新路1号(建筑面积63平方米)房屋的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鉴定;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新路1号(建筑面积69平方米)房屋的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鉴定;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新路1号(建筑面积49平方米)房屋的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鉴定;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新路1号(建筑面积69平方米)房屋的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鉴定;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新路1号(建筑面积85平方米)房屋的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鉴定;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新路1号(建筑面积87平方米)房屋的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