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涉案商铺(原位于武汉新世界时尚广场一楼)的经营利润、成本、资产、各科目费用(含开办、装修等全部费用)以及货品进销存数量进行鉴定;对涉案商铺(原位于武汉新世界时尚广场2.5楼)的经营利润、成本、资产、各科目费用(含开办、装修等全部费用)以及货品进销存数量进行鉴定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武汉真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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