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工程量决算书》中载明的原告已完工的工程量,按照2011年5月7日签订的《施工专业组项目承包协议书》(附合同价目表)确定的工程价款标准,对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价款进行审计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中竞发(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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