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常阳永清城2栋3单元28层4号(建筑面积:110.95平方米)的房屋进行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武汉天马东湖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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