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9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昌区南望山的土地使用权,面积70081.17平方米,权证编号东国用(2009)第1号及房屋,面积1788.12平方米(权证号:洪2010008605-洪201008618号)及位于洪山区卓刀泉虎泉街,土地证号为:武国用(2009)第539号,面积9608.6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土地综合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湖北江南房地产资产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