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根据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对厂房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中涉及某公司承建的已完工部分的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对某公司承建的质量不合格需返修的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鉴定。2、对厂房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中,因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建筑材料供另一公司施工,给该公司造成的施工损失及安装设备租赁费损失金额大小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武汉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汉正街头东端G栋1-36门面房屋进行评估。
下一篇:1、依据4份合同及中标文件中相关工程量及工程价款计价方式的约定,结合《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及相关函件对“某工业园一期工程”变更工程量及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2、〈对工程补充协议〉第8条约定工程款项支付的时间节点及比例进行鉴定。(注:未变更的部分不予鉴定,按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