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凤凰山城头村湖湾44号(原城头村六组24号)汉集建(91)字第19724号宅基地上的三层楼房(面积约270平方米)的成本价、市场价均作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江汉区姑嫂树路9号新华家园二区6栋1单元2层1室(建筑面积137.64平方米)的房屋评估其价值。
下一篇:评估位于佳丽广场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