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对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街21号枫丹白鹭2号房屋(建筑面积203.20平方米)和18号房屋(建筑面积196.58平方米)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7月5日期间每月租金金额予以鉴定。
发布日期:2014-05-28
作者:本站编辑

20145月28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街21号枫丹白鹭2号房屋(建筑面积203.20平方米)和18号房屋(建筑面积196.58平方米)2013110日至201375日期间每月租金金额予以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5号

中介机构:湖北坤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