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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被告自2006年9月1日至2013年1月4日期间业务往来的财产予以审计
发布日期:2014-09-26
作者:本站编辑

2014年9月26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被告自2006年9月1日至2013年1月4日期间业务往来的财产予以审计所需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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