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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转让公告(二次挂牌)
发布日期:2021-04-19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按照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对湖北省五交化公司十堰化工原料批发站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重庆路36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公开转让,公告如下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土地(建筑物)坐落位置

不动产证号

或房产证号

土地

面积(㎡)

土地类型/性质

房屋及建筑物面积(㎡)

 

证载用途

竣工时间

结构

所在层数

其它

情况

1

茅箭区武当街重庆路36311

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5887

166.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68.4

仓储用地/仓储

1975

砖木

1

 

2

茅箭区武当街重庆路362幢(12)-1

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5891

2218.7

2069.71

1985

钢混

1-2

其中:1200㎡房屋已出租,租期于2021.12.31到期

3

茅箭区武当街重庆路36411

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5775

212.3

87.92

1975

砖木

1

 

4

茅箭区武当街办韩家沟社区重庆路36

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2887

390.3

 

仓储

 

 

 

 

无证

 

256

仓库

1983

砖木

1

 

5

茅箭区武当街办韩家沟社区重庆路36

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2889

101.4

 

 

 

 

 

因房屋公摊面积未分割,故未办两证合一

6

茅箭区武当街办韩家沟社区重庆路365

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221959

 

 

 

201.74

仓库

1983

混合

1-2

7

韩家沟居委会

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063300

 

 

22.01

 

1988

混合

1

租赁于2021531日到期

   

3089.2

 

2705.78

 

 

 

 

 

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现状整体转让。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由十堰市企业改制办审议通过,并经十堰市国资委批准。

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转让由十堰鲲鹏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出具了(《房屋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书》(十鲲资评报字[2020]049号),湖北同德房地产估价经纪有限公司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湖北同德[2020]估字第20190829号),均已在十堰市国资委和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则局备案。

四、整体转让挂牌价:703.64万元。

其中:土地使用权价格485.64万元;房屋及建筑物价格218万元。

五、公告期:2021419日起至2021429日止。如果公告期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多延长8个周期。

六、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4、本次标的资产以证载用途及现状挂牌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应现场查勘,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查勘知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若实际面积与本次公告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及交易费用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7、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特别提示:转让方的交易费用也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房产移交。

七、竞买人须知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网络竞价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本次公告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

八、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无息返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直接实施交易;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收款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大学城支行

    号:5677 5839 7138

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建科大厦12)

咨询电话:0719-8875975  13307282026

特别声明: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次披露的信息来自转让方提交的资料,我公司对信息的内容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我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我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我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我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在公告期内向我公司咨询,并以交易各方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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