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对一批公务用车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旧机动车均为非营运性质。车辆成交后涉及到车辆的年检、违章扣分和罚款、保险费及过户费用均由买方承担,转让方承担车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
二、受让保证金:1万元/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自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3日止。
四、展示时间、地点:工作日,天津路27号(建科假日酒店停车场)。
五、报名及交易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2019年4月23日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查阅相关资料,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直接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开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 5839 7138
电话:8875975 13972467592 联系人:许女士兰先生
联系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