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5时(延时报价周期除外),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大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对王维新所有的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北街社区7号1幢4单元101号房产进行拍卖,拍卖保留价为26.8829万元,保证金五万元;
本标的按现状拍卖,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二、有意竞买人携有效证件在公告期内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十堰车站路支行;账号: 567758397138。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6时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联系方式和地址
拍卖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95号柳林春晓写字楼9楼
交易机构 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8892878
拍卖标的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986913586
湖北嘉信达拍卖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公司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