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人民路人民小学南校临街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十堰市茅箭区人民路15号人民小学南校区大门口的一、二层(原市第一职高),原租赁已到期,本次招租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6月18日止。
编号 |
房屋位置 |
租赁面积 |
竞租保证金 |
租赁截止日 |
备注 |
标的1 |
人民南路15号1层 |
125.6㎡ |
5万元 |
2022年12月31日止 |
经营使用中 |
标的2 |
人民南路15号2层 |
160㎡ |
1万元 |
2023年6月18日止 |
经营使用中 |
二、挂牌价:
标的一113040元/年;标的二49920 元/年。
三、公告期限: 自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四、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均可。
2、在同等租金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12个月租金。
4、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多退少补。承租方不支付首年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禁止经营餐饮服务类项目。
五、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1年10月22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挂牌价直接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807286775 联系人: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