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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对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人民15的一、二层临街商业用房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编号

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挂牌价

竞租保证金

租赁截止日

备注

1

人民南路15

66

5.94万元/

2万元

20221230日止

经营使用中

2

人民南路15

33

2.97万元/

2万元

20221230日止

经营使用中

3

人民南路15

33

2.97万元/

2万元

20221230日止

经营使用中

4

人民南路15

30

2.7万元/

2万元

20221230日止

经营使用中

5

人民南路15

20

0.624万元/

0.5万元

2023618日止

经营使用中

6

人民南路15

82

2.55万元/

2万元

2023618日止

经营使用中

7

人民南路15

90

2.8万元/

2万元

2023618日止

经营使用中

8

人民南路15

18

0.562万元/

0.5万元

2023618日止

经营使用中

 

、公告期限: 20211117日起至20211130日止

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均可。

2、在同等租金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租金。

4、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多退少补。承租方不支付首年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租方要求标的一、二、三、四、五需一次性交清2021121日至20221230日共计13个月的租金

6、禁止经营餐饮服务类项目。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11130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挂牌价直接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807286775 联系人: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1117

房屋租赁合同下载/upload/20211117/6194c84373f4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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