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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厂房、门面、办公楼、学校等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5
作者:本站编辑

车库、厂房、门面、办公楼、学校等招租公告 

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1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花果放马坪路121层,建筑面积2142.86㎡停车库租期五年。

标的2: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3号宿舍楼3层,建筑面积945.10㎡租期三年。

标的3: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3号办公楼1-2层,建筑面积1016.46㎡租期三年。

标的4: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3号车间2,砖砌彩钢顶1层,建筑面积245.60㎡租期三年。

标的5: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3号车间3,框架结构1层,建筑面积132.97㎡租期三年。

标的6:东岳市场附近(东岳尚城接待中心)97.14㎡门面房租期三年。

标的7: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大岭路(谢家村学校整体出租)包含四层教学楼,建筑面积1988.53㎡、及楼下仓库建筑面积197.34㎡、楼背后房屋建筑面积109.12㎡;租期三年。

二、挂牌价,保证金:

编号

挂牌价:年租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标的1

5.1

3

标的2

4.54

2

标的3

9.76

4

标的4

2.36

2

标的5

1.28

1

标的6

7.23

5

标的7

12.3

6

三、公告期限: 20223月 15日起,至20223  29日止

四、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均可。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租金20%的履约保证金

3、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承租方不支付首年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

咨询电话: 0719-8875976  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2315 

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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