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情况:
标的位于竹山县城关镇民族路53号黎明家园2#楼幢1单元401室。房屋正面位于粮食局黎明家园小区院内,背面为沿河大堤,楼层适宜,采光度好。建筑面积597.15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商业用房。标的年租金:107487元/年,竞租保证金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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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面积 (m²) |
挂牌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黎明家园2#楼幢1单元401室 |
597.15 |
107487 |
30000 |
二、公告期限: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止。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可以是企业法人单位或者是个体经营户。
2、意向承租方必须在2019年5月1日以来无不良征信记录,在承租房屋及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记录或者不服从管理的记录。
3、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公布的对应商用房经营业态限制的要求。
4、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按照我公司网站公告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5、租赁合同范本(服务管理费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机构网站(网址:www.syggcq.com)公示,竞租成功后按照范本内容和公告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四、竞租须知(特别注意事项)
1、竞租:每标的竞租以挂牌价为依据,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竞租方在标的挂牌价基础上,按照竞租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价高者得。同等价格原承租户优先。
2、签约: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未成功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2)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并按照租赁合同如期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 余额退还承租方。
(3)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被取消竞租资格,并择期重新挂牌的情形: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方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金的。
4、委托方负责清理腾房交付,具体交房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5、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6、成交后,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五、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6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取得竞租资格。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挂牌价直接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若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按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直至成交或撤牌。
收款名称:武汉光谷联交所十堰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竹山人民路支行
账 号:17211901040006094
公司地址: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20号
咨询电话:15872720706
武汉光谷联交所十堰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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