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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车辆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公司对不动产5处:武汉不动产房屋2处(79.94)、襄阳不动产房屋2处(138.44)、襄阳车库1处(20.42车辆2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房屋幢号

房权证编号

楼层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R地块金湖花园21单元42

鄂(2022)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0564

4

79.94

1118201

35

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R地块金湖花园21单元43

鄂(2022)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0566

4

79.94

1118201

35

3

襄阳市高新区富康西路1-2-16-46

房权证襄汽字第0000303号襄樊国用(2004)第350102016-46

16

138.44

72.7225

22

4

襄阳市高新区富康西路1-2-16-47

房权证襄汽字第0000303号襄樊国用(2004)第350102016-47

16

138.44

72.7225

22

5

襄阳市高新区富康西路小区1仓库

房权证襄汽字第0000302

襄樊国用(2004)第350102016-122

1

20.42

11.81

4

 

标的

车牌号

品牌型号

登记时间

年检有效期

行驶里程(万公里)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6

C91590

东风御风A08

2013221

2023221

8.5

3.9145

1

7

CG5296

东风雪铁龙C5

2011113

2023113

18.8

1.7480

1

注:房屋过户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车辆过户费用由买方全部承担。

、公告日期:2023152023118止。

、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各标的对应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查勘并完全知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

3、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办理移交。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机构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持成交确认书和交款凭证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3118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无息返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产权转让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收款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大学城支行           号:5677 5839 7138

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

咨询电话:0719-8875975   13972467592            人:兰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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