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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门面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对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柳林地下通道、朝阳路的商业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情况:

标的1-8位于茅箭区柳林小学地下通道12层的8间商业门面,标的9位于朝阳路851间商业门面,以上标的交通便利度较高,商业投资潜力佳。各标的详情如下:

编号

房屋位置

挂牌价

租赁面积

竞租保证金

租赁期限

业态要求

标的1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二层(壹兜麦香)

11080/

36.93

0.5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2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二层(晨光文具)

47480/

158.25

1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3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二层(三麻铺子)

45320/

151.05

1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4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一层(合兴便利店)

12930/

43.09

0.5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5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一层(派乐汉堡)

40370/

134.55

1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6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一层(栩晨光文具)

28260/

94.19

0.5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7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一层(金酱酒庄)

51580/

171.93

1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8

柳林小学地下通道一层(星起点琴行)

32760/

109.18

1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标的9

朝阳路85号(卡仕达)

90000/

92.13

2万元

3

禁止明火类餐饮项目

、公告期限: 202327日起至2023220日止

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在同等租金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持成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4、承租方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3220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若无人报名,标的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延期次数不限,直至租赁成交。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807286775 联系人: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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