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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场地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作者:本站编辑

受市公交集团公司委托,对以下房屋及场地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情况:

序号

位置

拟出租场地(建筑物面积)(㎡)

挂牌价

(元/年)

保证金(元)

1

建设大道客运西站(一层)

1754.56

421094.4

120000

2

建设大道客运西站(二层)

965.48

231715.2

70000

3

建设大道客运西站(三层)

965.48

231715.2

70000

4

建设大道客运西站(四层)

965.48

231715.2

70000

5

建设大道客运西站(五层)

965.48

231715.2

70000

6

建设大道客运西站(六层)

965.48

231715.2

70000

7

建设大道客运西站(场地)

5876

352560

100000

8

发展大道(一层车间)

893.98

107277.6

30000

9

发展大道(夹层)

195.3

35154

10000

10

发展大道(场地)

1000

60000

20000

11

八亩地(一层车间)

822

98640

30000

12

八亩地(二层)

659

47448

15000

13

八亩地(五层)

660

47520

15000

标的租赁期五年,出租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出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调整年租金成交价格。

二、公告期限:2023411日起至2023424日止公告到期后按照每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延期,直至出租方撤牌。

三、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均可。但禁止经营业态为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行业、娱乐业(包括歌舞厅、棋牌室、桑拿足浴等行业)、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承租人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3、承租方需配合我公司安全、五创等日常管理,接受出租方各项检查要求,并按照出租方管理规定整改。

4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年租金价格的20%,涉及相关管理费用具体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5、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凭成交确认书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3424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972467592 联系人:兰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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