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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公告(第三次)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对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南路211幢(1-8-1的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竞租保证金

租赁期限

挂牌价(元/㎡.月)

业态要求

人民南路21号1幢(1-8)-1

1352.24㎡

5万元

5年

26

非银行、保险及保险中介机构

 

 

 

标的坐落于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南路,周围有十堰市太和医院、东风商用车公司(十堰直销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三堰支行、十堰中心客运站等单位,地理位置佳,交通便利。

标的为混合结构办公用房,总层数8层,建成于1991年,建筑面积1352.24㎡,每层面积约170㎡,室外铺贴为外墙砖,内墙面为乳胶漆粉刷;地面铺设地板砖,水电齐全,可用作公司办公、培训机构等。

二、公告期限:202355日起至2023510日止。公告期满,按照每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自动延期。

三、承租条件:

1、标的按现状整体招租,可整租后再分租。

2、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企业法人、自然人报名均可。

3、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租赁合同向出租方支付首年租金。

4、承租方竞租成功并按约定交纳首期租金后,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原账号返还。承租方不支付首期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禁止从事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类项目,禁止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周期内,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租资格。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每个公告周期满,如有意向承租方报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租赁成交后,本公告自动终止。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19-8615513          

联系人:李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55

 

房屋租赁合同/upload/20230505/64546d685899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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