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十堰市人民北路18号一楼商业门面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位 置 |
面 积 (㎡) |
挂牌价 (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租期 |
十堰市人民北路18号一楼 |
22.9 |
4.2 |
1.3 |
3年 |
二、公告期限: 自2023月7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止。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竞租成功后应按照范本内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
3、招租标的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户,出租方将协助办理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须承担延期交付的风险。
4、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竞租须知:
1、每标的竞租以挂牌价为依据。竞租方在标的挂牌价基础上,按照网络竞价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价高者得。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机构支付首年租金,并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办理房屋交付等事项。
3、竞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于2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2)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充抵首年租金,多退少补。
(3)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被取消竞租资格的情形: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方成交后未按时支付首年租金的。
4、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五、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3年7月26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收款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大学城支行
账 号:5677 5839 7138
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
咨询电话:0719-8875975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