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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9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对位于十堰市人民中路、上海路等处商业用房公开招租,租期三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商业氛围较为浓厚,居民住宅聚集度高、人流量大,商业投资潜力佳。各标的详情如下:

 

标的编号

门牌号

面积

挂牌价

竞租保证金

业态要求

租赁期限

1

人民中路85号(哈尔滨轴承)

40.67㎡

42400元/年

10000

3年

2

人民中路85号(东北饺子安庆馄饨)

75.78

76700元/年

20000

3年

3

人民中路85号2楼(朗朗琴行)

147.78

55700元/年

10000

禁止明火餐饮

3年

4

人民中路85号3楼(文成教育)

129.18

49650元/年

10000元

禁止明火餐饮

3年

5

人民中路85号4楼(文成教育)

129.18

48100元/年

10000

禁止明火餐饮

3年

6

人民中路72号

1408㎡

363000元/年

60000

3年

7

上海路12号金座1幢405

188.81㎡

68000元/年

20000

禁止明火餐饮

3年

8

上海路12号金座1幢406

98.93㎡

35700元/年

10000

禁止明火餐饮

3年

9

上海路12号金座1幢407

135.44㎡

48800元/年

10000

禁止明火餐饮

3年

 

二、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1日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在同等价位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并持成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4、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成功后不按公告要求支付交易费用、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首年租金的,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3年8月1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若无人报名,标的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延期次数不限,直至租赁成交。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697327006联系人:孟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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