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门面等房产招租公告
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挂牌价、保证金:
项目 编号 |
标的所在地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
用途 |
挂牌价 (首年租金) |
保证金(元) |
标的1 |
河北路27号一楼会议室 |
56.26 |
三年 |
办公 |
13502.4元 |
5000 |
标的2 |
河北路27号一楼办公室-1 |
28.12 |
三年 |
办公 |
6748.8元 |
5000 |
标的3 |
河北路27号一楼办公室-2 |
25.96 |
三年 |
办公 |
6230.4元 |
5000 |
标的4 |
河北路27号一楼办公室-3 |
25.96 |
三年 |
办公 |
6230.4元 |
5000 |
标的5 |
海南路11号一楼仓库 |
113.36 |
三年 |
仓库 |
21765.12元 |
5000 |
标的6 |
海南路11号一楼门面房 |
130 |
三年 |
门面 |
26520元 |
5000 |
标的7 |
公园路46号(百家筝鸣培训学校) |
204 |
三年 |
门面 |
85680元 |
10000 |
二、公告期限: 自2023年8月 16 日起,至2023年8月 29 日止。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凭交款凭据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3、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承租方不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首年租金,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咨询电话: 0719-8875976 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