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租公告(二次)
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情况、挂牌价、保证金:
项目 编号 |
标的所在地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
目前状态 |
挂牌价(万) (首年租金) |
保证金(万) |
标的1 |
人民北路70号五堰北街临街2楼 |
670 |
三年 |
空置 |
29 |
3 |
标的2 |
人民北路70号五堰粮油公司院内3楼 |
216 |
三年 |
空置 |
5.9 |
1 |
标的3 |
人民北路70号五堰粮油公司院内4楼 |
90 |
三年 |
空置 |
2 |
1 |
标的4 |
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花果放马坪路12号1层 |
2142.86 |
五年 |
空置 |
4.6 |
1 |
标的5 |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3号宿舍楼共3层 |
945.10 |
三年 |
空置 |
4.1 |
1 |
标的6 |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3号办公楼1-2层 |
1016.46 |
三年 |
空置 |
8.8 |
1 |
标的7 |
公园路32-3号临街门面 |
87.84 |
三年 |
空置 |
8.6 |
1 |
二、公告期限: 自2023年8月18 日起,至2023年8月 31 日止,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自动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成交或撤牌。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凭交款凭据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3、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承租方不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约定租金,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咨询电话: 0719-8875976 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