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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房地产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9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二堰社区原44厂俱乐部的不动产按现状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房地产位于茅箭区二堰街办二堰社区,原为44厂俱乐部,现为擂鼓台社区体育活动中心,宗地面积1901.02㎡,建筑面积247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号为“鄂(2024)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098”。

二、标的挂牌价格(人民币)1961.15万元

三、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四、挂牌起止日期: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六、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予以协助,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不动产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与金额,向转让方支付价款。

4、自标的移交受让方使用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资产的不动产权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后完成产权移交。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机构将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竞价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合同和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七、报名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5时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款),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直接成交;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八、保证金缴款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 5839 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19-8615513  13317289166

联系人:李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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