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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38号3处不动产 招租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4-07-30
作者:本站编辑

 

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38号3处不动产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编号

  

 

面积(m²)

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拟定业态要求

1

23厂食堂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38号37幢(1-2)-1

871.2

72450

16000

禁止娱乐、网吧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2

23厂医务室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38号

468.17

53550

12000

3

23厂工会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38号32幢(1-3)-1

991.86

176670

40000

 以上3年,交房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二、公告时间: 20240730日起至20240812日止。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按照我公司网站公告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人如违约,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机构公示的金额扣收。

3、租赁合同范本详见交易机构网站(网址:www.syggcq.com)公示,竞租成功后按照范本内容和公告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四、竞租须知(特别注意事项)

1、竞租:每标的竞租以挂牌价为依据,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竞租方在标的挂牌价基础上,按照竞租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价高者得。

2、签约: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未成功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2)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并按照租赁合同如期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我公司凭委托方书面通知,将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承租方。

3)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被取消竞租资格,并择期重新挂牌的情形: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方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4、委托方负责清理腾房交付,具体交房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5、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五、报名方式

请意向承租方于20240812日下午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租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收款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张湾支行

   号:170700120100010172

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719-8615513    15071605779  张经理

生态公司咨询电话:0719-8631055   18272316566  王经理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0730

房屋租赁合同:/upload/20240730/66a8a5ca40270.doc

 

标的1:

标的2:

标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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