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十堰市健康步道一批商业用房公开招租。现对首次招租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方的部分商铺延长公告期继续招租,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首年租金挂牌价 |
竞租保 证金 |
租赁 期限 |
租金 涨幅 |
拟定业态要求 |
1 |
京东路综合体一层1-1号商铺 |
171.36㎡ |
20.56万元 |
3万元 |
3年 |
/ |
京东路综合体一层业态包括但不限于连锁便利店、品牌烟酒行、特色餐饮、数码产品店、美妆护肤店、甜品烘焙店、银行金融等业态。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 |
2 |
京东路综合体一层1-2号商铺 |
137.86㎡ |
16.65万元
|
2万元 |
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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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水间驿站 1-1号商铺 |
120㎡ |
5.04万元 |
0.5万元 |
3年 |
/ |
山水间驿站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书店、花店、便利店、轻食餐饮、咖啡茶饮、休闲小吃、婚纱摄影、网红文创、儿童娱乐等业态。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 |
4 |
山水间驿站 1-2号商铺 |
60㎡ |
2.52万元 |
0.3万元 |
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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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水间驿站 2-1号商铺 |
120㎡ |
5.04万元 |
0.5万元 |
3年 |
/ |
注:以上房屋均为毛坯。
二、挂牌起止日期:自2024年10月12日起每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每一个周期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承租人,直至全部成交或出租方撤回标的,调整招租条件后重新挂牌。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持成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后,中标资产经招租方同意方后可投入使用。
3、京东路综合体一层商铺免除1个月租金,山水间驿站免除1个月租金。以上资产租赁起始时间以招租方书面通知或参考租赁合同条款为准(具体时间结合参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合格情况)。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按规定另行征收。
4、竞租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租方无违法违纪生产、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商品安全、质量等问题,并承担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5、承租方必须按照招租方要求,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为保持房屋建筑原有风貌,房屋外观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 “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禁止私搭乱建。承租方依法依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承租方依照营业执照范围自定商铺经营类型,报招商单位备案并服从管理。
6、意向承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成功后不按公告要求支付交易费用、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首年租金的,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公告期内将竞租保证金缴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五、保证金缴款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 5839 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69732700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