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资产,受委托现转让位于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3幢101号至106号6处商业用房、饶家营路南侧水岸国际1幢106号房屋和饶家营路南侧水岸国际小区3幢-1层车库,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我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编号 |
房屋位置 |
转让 底价 (元) |
建筑 面积(㎡) |
交易 保证金 (元) |
标的1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3幢101号门面 |
325300 |
80.5 |
60000 |
标的2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3幢102号门面 |
1001000 |
249.76 |
200000 |
标的3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3幢103号门面 |
885400 |
219.15 |
150000 |
标的4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3幢104号门面 |
216600 |
53.61 |
40000 |
标的5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3幢105号门面 |
535000 |
132.34 |
100000 |
标的6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3幢106号门面 |
521000 |
128.94 |
100000 |
标的7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水岸国际1幢106号房屋 |
233200 |
93.28 |
40000 |
编号 |
坐落位置 |
转让 底价 (元/个) |
车位 数量(个) |
车位 转让底价(元/个) |
交易 保证金(元/个) |
标的8 |
丹江口市饶家营路南侧水岸国际小区3幢-1层车库 |
35000 |
50 |
35000 |
10000 |
二、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1-7为以物抵债资产,依据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抵偿转让方等额债务,转让方已经行使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成交后,需要先依据上述裁定将产权过户至转让方,产权再二次过户至受让方。标的8转让方已经行使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成交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车位使用权协议。其他交易条款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产权为不含税价格,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自移交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
3、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转让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4、上述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五、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④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竞价时,竞买人不应价的;
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六、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00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款),并到我公司查阅相关资料,签署受让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将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报名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3楼
咨询电话: 0719-8120832 13733562528 陈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丹江住宅照片
丹江车库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