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位于十堰市健康步道商业用房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首年租金挂牌价 |
竞租保 证金 |
租赁 期限 |
租金 涨幅 |
拟定业态要求 |
1 |
京东路综合体一层1-1号商铺 |
171.36㎡ |
3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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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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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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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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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路综合体一层业态包括但不限于连锁便利店、品牌烟酒行、特色餐饮、数码产品店、美妆护肤店、甜品烘焙店、银行金融等业态。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 |
2 |
京东路综合体一层1-2号商铺 |
137.86㎡ |
注:以上房屋均为毛坯。
二、挂牌起止日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持成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后,中标资产经出租方同意方后可投入使用。
3、标的1、2合并整体招租,不分租;免除1个月租金。租赁起始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或参考租赁合同条款为准(具体时间结合参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合格情况)。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按规定另行征收。
4、竞租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租方无违法违纪生产、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商品安全、质量等问题,并承担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5、承租方必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为保持房屋建筑原有风貌,房屋外观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禁止私搭乱建。承租方依法依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承租方依照营业执照范围自定商铺经营类型,报出租方备案并服从管理。
6、意向承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成功后不按公告要求支付交易费用、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首年租金的,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4年 12月17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缴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公告期内若无人报名,标的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五、保证金缴款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 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69732700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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