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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经营权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6
作者:本站编辑

受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位于十堰市健康步道场地经营权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编号

位置

机器尺寸

首年租金挂牌价

保证金

租赁

期限

拟定业态要求

1

山水间出入口场地

1.5*0.85*1.85(自动贩卖机尺寸长**高)

27000元

1000元

2年

自动贩卖机场地招租业态仅限于自动贩卖机,在指定的点位设置自动售货机(山水间出入口场地、书香苑书吧休息区、京东路综合体7层引桥口、安远茶室出入口长廊、竹林驿站休息区各一台)设备尺寸控制在185cm(高)*150cm(长)*85cm(宽)以内

主要经营品类:仅限于自动售货机销售定型包装的水和饮料(不含酒精饮品)。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

书香苑书吧休息区

京东路综合体7层引桥口

安远茶室出入口长廊

竹林驿站休息区

 

二、挂牌起止日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9日。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持成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5台自助贩卖机场地需缴纳一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3、租赁起始时间依据签订合同及招租方的交付为准承租经营无需在每个点位自行加装独立电表,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承租经营方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企业(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参与竞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生产、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商品安全、质量等问题,并承担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5、自助贩卖机内所销售的产品需为一线知名品牌,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质检安全标准。承租经营方有完善的投诉处理、退款及售后机制。承租经营方投放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检安全标准,具备无接触开关设备功能,不接受“开门取货”式售卖设备,自带有监控和智能检测,销售信息可溯源,每台机器必须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等);可及时掌握机器运营状态及销售情况。承租经营方需有专业机器设备维护人员和定点货物配送人员,并确保所有自动贩卖机投放点每次补充商品的时间及维修时间在24小时以内。

6、本项目不接受转租及分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参与竞租的企业成立时间要求不低于两年,应有市场自助贩卖机经营服务经验。

7、意向承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成功后不按公告要求支付交易费用、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首年租金的,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5年 19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缴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公告期内若无人报名,标的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五、保证金缴款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 5839 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69732700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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