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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6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挂牌价、保证金:

1.地宫人防工程。位于人民北路16号。

编号

房屋位置及现状

挂牌价

(元/年)

租赁面积

(㎡)

竞租保证金(元)

1

地宫坑道人防工程1-1,现为“楠火锅”和“亮厨先生”。

123703

863.05

30000

2

管理房三楼,现为“蕲艾艾灸馆”。

69216

190.36

20000

3

管理房四楼4-1,现空置。

7769

32.37

2000

2.文化广场人防工程。位于人民北路12号。

编号

房屋位置及现状

挂牌价

(元/年)

租赁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4

管理房一楼4#门面,现为“广场牛肉粉”。

109180

81

30000

5

管理房一楼6#门面,现为“宇贤名品”服装店。

61800

21.6

15000

6

管理房7#8#门面,现为“外婆豆花”。

124630

43.2

37000

3.锦绣园人防工程。位于北京路与重庆路交汇处。

编号

房屋位置及现状

挂牌价

(元/年)

租赁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7

锦绣园人防工程-1层

591854

4288.8

150000

备注:1.业态要求:经营业态应符合十堰市城市管理规范、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本次出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公告期限:20252262025年3月11日止。

三、承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人民银行征信记录良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二)竞租保证金应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第三方代为交纳。

(三)在同等条件下,原资产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需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原件,如存在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不予报名。

(四)意向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再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本次公开招租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特别告知

(一)标的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本项目不得转租,租赁标的的安全、综合治理、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卫生保洁、水电、物业、水路、电路、灯具日常维护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3

咨询电话:0719 8120832   陈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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