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十堰市茅箭区数据局部分资产使用权公开挂牌转让,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十堰市茅箭区数据局拥有的资产,产权编号:HB0020241129002,受让方可在区数据局的监督管理下,拥有对该项资产使用的权利,使用权期限10年。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2232.11万元
三、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四、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9日
五、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及其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六、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相关资产由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有关标的详细情况可到我公司查阅评估报告。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与金额,向转让方支付价款。
4、受让方应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资产使用方式。应严格按照区数据局的相关要求,规范使用,防范资产流失或泄露等造成的法律和安全风险。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机构将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竞价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合同和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七、报名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2025年3月29日17: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款),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成交签约;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八、保证金缴款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 5839 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19-8875975 13972467592
联系人:兰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