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出租方十堰武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编 号 |
地 址 |
租赁面积 (㎡) |
租期 |
挂牌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业态要求 |
1 |
人民北路16号地宫人防工程管理房三楼原“蕲艾艾灸馆” |
190.36 |
三年 |
69216 |
20000 |
经营业态应符合十堰市城市管理规范、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
2 |
人民北路12号文化广场人防工程管理房7#、8#门面,原“外婆豆花” |
43.2 |
三年 |
112168 |
30000 |
|
3 |
北京路与重庆路交汇处锦绣园人防工程-1层 |
4288.8 |
三年 |
532669 |
150000 |
二、公告期限: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5日止。
三、承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人民银行征信记录良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良好,与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法律纠纷,未纳入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黑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二)缴纳竞租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第三方代为交纳。
(三)在同等条件下,原资产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原件,如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尚未结清的,不予报名。
(四)意向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取得成交确认书后再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本次公开招租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四、特别告知:
(一)标的以现状交付。若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二)本次招租,若涉及房屋交付前腾空事宜,出租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三)本项目不得转租,租金不含其他费用,租赁标的的安全、综合治理、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卫生保洁、水电、物业、水路、电路、灯具日常维护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我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3楼
咨询电话:0719-8120832 陈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