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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3
作者:本站编辑

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市财政局拟转让位于五堰河北路一栋办公楼,并委托我公司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位于茅箭区五堰街办河北路27号3幢(1-7)-1办公用房,一幢七层钢混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2379.55㎡,性质为自建房,建于1987年;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90.6㎡,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895.66万元

三、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四、公告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六、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的资产由十堰联合房地产估价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十联估字(2025)06138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2.本次转让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予以协助,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对本次受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交易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4.受让方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5.自标的移交受让方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设备设施保管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以起始价开始竞价时,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和支付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七、报名及交易方式:

1.意向受让方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5时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719-8120832 /13733562528

联系人:陈女士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款)到如下账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报名资格。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3.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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