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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5
作者:本站编辑

为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十堰市茅箭区民政局拟转让名下和众养老中心闲置房产,现委托我公司公开挂牌交易,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十堰市茅箭区和众养老中心房产

2.位置: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9号

3.面积:共有宗地面积3937平方米,建筑面积9093.27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1层)。

4.挂牌价格(人民币):5210.91万元。

5.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6.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三、报名时间:

1、请意向受让方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5时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19-8875975/13972467592

联系人:兰兴义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款)到如下账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报名资格。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3、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四、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的资产由湖北益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出具了鄂益禾房估字【2024】第H010《房地产咨询估价报告》,有关标的详细情况可到我公司查阅相关报告。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对本次受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意向受让方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交易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与金额,向转让方支付价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自标的移交受让方后发生的与标的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起始价开始竞价时,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和支付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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