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对一批固定资产公开处置,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十堰市生态公园管理处一批固定资产转让。竞买保证金:1000元(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二、挂牌价:9362元。
三、公告期限:自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止。
四、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需对转让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受让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资产的装卸、运输、清场等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费用。经我方验收合格后,由交易机构退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5年0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次资产转让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收款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 号:567758397138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5071605779
联系人:张经理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