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经营权资产,吸引市场主体参与渣土消纳领域的建设与运营,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拟转让竹山县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中心城区渣土消纳25年经营权,现委托我公司公开挂牌交易,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竹山县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中心城区渣土消纳25年经营权转让。
2.预计消纳量:约8438.56万立方米工程渣土。
3.挂牌价格(人民币):33401.82万元。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5.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三、报名时间
1、请意向受让方于2025年10月21日下午5时前到我公司办理 报名登记手续。
地址:竹山县兴竹国投集团3楼328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4012218/18671928088
联系人:吴艳妮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 不成交全额无息退款)到如下账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报名资 格。
武汉光谷联交所十堰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竹山人民路支行
账号:17211901040006094
3、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四 、其它披露事项: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了 解,对本次受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转让方 及交易机构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 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意向受让方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 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交易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本次转让的渣土消纳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为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受让方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3、运营期间,受让方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做好地质灾害评估、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等防治措施,确保依法经营,并接受属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加强对消纳场的运营管理与维护。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指挥运输车辆规范安全倾倒。消纳场所堆土高度要符合规划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确保安全,同时不影响周边环境,定期对消纳场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 的事故,如渣土泄漏、火灾等,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自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6.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7.转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转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 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起始价开始竞价时,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和支付价款的;(5)意向受让 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武汉光谷联交所十堰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