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位于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小康三路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三年租赁使用权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的土地北侧紧邻综合管廓分控中心,西侧靠近空地,东侧靠近小康三路,距机场大道与小康三路交汇处约500米。其中:标的1土地面积22506.78㎡(约33.76亩),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标的2土地面积33333.5㎡(约50亩),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招租对象为临时仓储物流等临时用地性质的产业,租赁期限三年。若租赁期间遇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政府原因需征用地块的,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全部清场。
二、标的挂牌价:
标的1:8.1万元/年,约2399.29元/亩/年(不含税);
标的2:5.2万元/年,约1040元/亩/年(不含税)。
三、公告期限:
自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
四、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不得在租赁地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易燃、易爆、易腐、有毒等物品的仓储。
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缴纳5万元竞租保证金,若竞租不成功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意向承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方需要对出租地块进行商业开发时,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出租地块,已交租金按照双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据实结算。
4、特别说明:标的2前期投入土地平整费用为230480元,出租方要求承租人在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前,向出租方支付该项费用。
五、竞租须知:
(一)承租人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协议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告附件,),并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第一个年度期满前后一个月内缴纳第二个年度的场地租金,以此类推。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如转租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三)租期届满,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可优先续租。承租人期满退场时,在土地上投资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自然归属于出租人。
(四)承租人如不按期支付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承租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土地状态进行一定的改造,但改造前必须将改造方案报出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报名及交易方式:
意向承租人请于2021年7月30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挂牌价直接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 号: 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6 13807286775
联系人: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