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十堰市茅箭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委托,我公司对44厂片区涉及朝阳南路改线工程需拆除房屋和东风贸易有限公司2号库需拆除的房屋公开征集施工和建筑物残值受让方,因意向受让方对受让条件第三条提出疑议,现澄清如下: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房屋、厂房拆除服务”,系指要求经营范围应包含建筑物拆除、拆迁等相关内容,因施工资质序列调整,请意向受让方提供类似项目拆除业绩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2、基于以上原因,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现延至2020年11月20日。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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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