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湾别墅公开转让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对十堰市郧阳区郧阳岛祥源湾社区一处独栋别墅(国有资产)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位于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朱家村郧阳岛南湖路189号,所在小区祥源湾是集养生、居住、休闲度假为一体的高品质风景区度假型社区。本次转让的是位于17幢的临湖独栋别墅,2016年建成,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1)十堰市郧阳区不动产权第0003432号,建筑面积474.69㎡,总层数3层,毛坯。房屋前后绿地面积约300平米,紧临金沙湾库区湖岸。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标的已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鄂嘉评字[2021]1067号。
四、挂牌价格: 510万元
五、公告期:自2022年3月29日起至4月12日止(未成交,按约定顺延)。
六、受让条件: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当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万元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4、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查勘并完全知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我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予以配合。
6、房屋转让成交前的欠缴费用(包括水、电、物业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交易双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所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七、受让须知: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1、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不参加网络竞价或网络报价低于书面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或未按照要求付款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八、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无息返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产权转让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收款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大学城支行
账 号:5677 5839 7138
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
咨询电话:0719-8875975 13307282029 联 系 人:王先生
特别声明: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我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我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我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我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我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