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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门面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9
作者:本站编辑

受委托,对位于十堰市人民北、公园路临街门面及办公用房公开招租,租期三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编号

门牌号

建筑面积

挂牌价

竞租保证金

业态要求

1

人民北路31-1

9.4

2.26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2

人民北路31-2

9.2

2.32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3

人民北路31-3

9.4

2.26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4

人民北路31-4

9.4

2.26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5

人民北路31-5

9.4

2.26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6

人民北路31-6

9.2

2.21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7

人民北路31-7

9

2.16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8

人民北路31-8

7.1

1.79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9

人民北路31-9

6.2

1.57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10

人民北路32-2

39

2.16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11

人民北路33-2

72

2.51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12

公园路30

16.5

1.65万元/

1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13

人民北路22-25

6.3

0.61万元/

0.5万元

禁止明火类餐饮

注:1人民北路3号临六堰转盘,对面为武商人民商场1层共9个门面,23层为办公用房。

2公园路30号一层,现为精品女装入户玻璃地弹门,室内铺复合木地板。

3人民北路22-25原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办公楼一层,入户卷闸门,现空置

、公告期限: 20223292022412日止。

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租金,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3、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多退少补。承租方不支付首年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同等租金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2412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若无人报名,标的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次数不限,直至租赁成交。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

咨询电话: 0719-8875976  13807286775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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