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十堰市房县、郧西县、茅箭区、张湾区4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编号 |
名称 |
位 置 |
面积(m²) |
挂牌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拟定业态要求 |
1 |
中石化房县石油分公司原办公楼 |
房县城关镇西水南路20号 |
2355.11 |
230000 |
46000 |
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
2 |
中石化郧西石油分公司原办公楼 |
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121号 |
2551.34 |
210000 |
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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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石化茅箭原东风油库 |
十堰市茅箭区武汉路6号 |
180 |
60000 |
12000 |
|
4 |
中石化张湾老十郧加油站 |
张湾区郧阳路与凯旋大道交汇处 |
30 |
12000 |
2400 |
租赁期限:以上4处房产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公告时间: 自2023年08月10日起至2023年08月23日止。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单位等。
2、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我公司网站公告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人如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合同范本详见交易机构网站(网址:www.syggcq.com)公示,竞租成功后按照范本内容和公告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四、承租限制条款
1.禁止从事非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禁止从事对环保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3.禁止从事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4.禁止无支付租金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5.禁止中介机构及中间人进行转租;
6.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人;
7.禁止无相关运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8.禁止资信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9.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五、租赁用途限制条款
1.用于对环保有重大影响的不予租赁,对从事生产加工、洗浴(桑拿)、汽车修理、医院等出租项目,承租人无能力对其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含生活垃圾)、液体废物进行处置和集中回收,无法做到不随意排放,其经营对租赁场地、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有重大影响的,不予租赁;
2.用于制售假冒伪劣等从事非法活动的不予租赁;
3.用于从事资产转租的不予租赁;
4.改变资产原状、对资产有较大损害的不予租赁;
5.资产用途用于宾馆、住宿、办学等人员密集型的项目,要在租赁合同中特别明确出租方免责条款(包括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合同内容应严格约定承租方在使用出租方资产过程中,若出现安全、环保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后的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社会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且全额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法律条款,同时出租方不定期的开展消防、环保及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六、其它披露内容
租赁资产由承租方自行报装水、电等业务,承租方自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七、竞租须知(特别注意事项)
1、竞租:每标的竞租以挂牌价为依据,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竞租方在标的挂牌价基础上,按照竞租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价高者得。
2、签约: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未成功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2)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出租方收取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意向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如期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我公司凭委托方书面通知,将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承租方。
(3)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被取消竞租资格,并择期重新挂牌的情形: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方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4、委托方负责清理腾房交付,具体交房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5、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八、报名方式
请意向承租方于2023年08月23日下午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资格审核、报名登记手续,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公告期满后,采取网络竞租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
收款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 号:567758397138
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
咨询电话:0719-8615513 15071605779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0日
标的1:房县办公楼及附属房
标的2郧西办公楼:
标的3茅箭区原东风油库房屋:
标的4张湾老十郧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