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公交集团公司委托,对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客运西站房屋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位置 |
出租面积 (㎡) |
租期 |
挂牌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十堰客运西站(一层) |
1721.56 |
三年 |
413174.4 |
100000 |
2 |
十堰客运西站(一层) |
33 |
三年 |
7920 |
2000 |
二、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止。
三、承租须知:
1、禁止经营业态为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行业、娱乐业(包括歌舞厅、棋牌室、桑拿足浴等行业)、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出租面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人应自行现场测量,报名即代表认可出租面积。出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实际测量面积与公告的出租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要求调整年租金成交价格。
3、承租人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4、承租人需配合出租方安全、五创等日常管理,接受出租方各项检查要求,并按照出租方管理规定整改。
5、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年租金价格的20%,涉及相关管理费用具体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6、承租人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可充抵租金),凭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标的。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人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请于2024年3月11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交纳至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公告到期后如无人报名,则按照每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延期,直至成交或撤牌。
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972467592 联系人:兰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