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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步道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作者:本站编辑

   受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位于十堰市健康步道商业用房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编号

 

位置

 

面积

 

首年租金挂牌价

 

证金

 

租赁

期限

 

租金

涨幅

 

拟定业态要求

  

 

 

1

 

 

 

京东路综合体三层

1100㎡

46.2万元

3万元

5年

每三年递增3%

 

包括但不限于特色主题餐厅、特色美食城等餐饮业态。

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

 

 

 

 

2

 

 

 

北京路垭口综合体

1744.45

20.9334万元

2万元

5年

每三年递增3%

 

北京路垭口综合体包括但不限于民宿酒店、餐饮会所、运动健身、娱乐休闲等业态。

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

 

注:房屋为毛坯。

二、挂牌起止日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2日。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持成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京东路综合体三层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北京路垭口综合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3、租赁起始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或参考租赁合同条款(具体时间依据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招租方的交付时间为准)。以上标的均免收3个月租金,第四年起租金递增3%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使用费等其他费用按规定另行征收。

4、竞租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租方无违法违纪生产、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商品安全、质量等问题,并承担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5、承租方必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为保持房屋建筑原有风貌,房屋外观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 “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禁止私搭乱建。承租方依法依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承租方依照营业执照范围自定商铺经营类型,报招商单位备案并服从管理。

6、意向承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成功后不按公告要求支付交易费用、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首年租金的,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4年 12月12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缴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五、保证金缴款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 5839 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8875975   1369732700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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