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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智能装备产业园-3D打印项目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5
作者:本站编辑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受委托,我公司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请有意向者在公告期内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张湾区智能装备产业园-3D打印项目

2、标的资产简介:张湾区智能装备产业园-3D打印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5854(53.781亩),总建筑面积约23417,计容建筑面积约38794,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研发中心等。已建成1#车间、1#仓库及外网道路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其中1#车间及1#仓库建筑面积共计19431.58(具体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

3、项目所属单位:十堰市安建置业有限公司

4、评估机构:十堰联合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5、评估基准日:202191

6、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130.13万元

二、标的挂牌价格(人民币)4130.13万元

交易保证金:413万元(不成交全额无息返还)

四、挂牌起止日期:20211015日至20211111日。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需符合张湾区智能装备产业园产业政策条件,同时要求落户项目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

 2.受让方产生的税收须在张湾区缴纳,产值等统计数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报至张湾区,未经同意不得注销或搬离张湾区。

 3.标的资产必须用于工业生产,且于20211231日前投产。

 4.标的资产必须用于引领未来的具备行业先进性和前瞻性的汽车零部件生产。

六、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标的资产为在建工程,因此,该标的资产在过户时将从转让方名下过户登记到受让方名下。资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协助。过户税费及费用则由转让方及受让方按照“各付各税”的办法,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资产面积、用途根据转让方现有的审批和报建手续为准,产权登记和变更过户时,若面积、用途有变化,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登记为准,成交价及交易费用不作调整。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一经报名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视为承担因本次交易可能会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受让方应在确认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并按签订转让协议的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5.该项目已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十堰市分行进行融资贷款,对土地及建筑物追加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机构将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并按照与转让方的约定将其划入转让方账户:(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竞价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协议或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七、报名方式:请意向受让方于20211111日下午5时前,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到我公司办理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款)。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若挂牌期满(含延长期)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交易价款不通过交易机构结算,付款由转让双方协商,按照协商的付款方式,由受让方直接转款到出让方。

八、保证金缴款账户: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

联系电话: 0719-8875976 

联系人:王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五

 一号仓库

 

 

 一号仓库内部

 

 

1号车间

 

 

1号车间内部

 

 

 外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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